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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招才人力 来源:招才人力 日期:2021-12-19 人气:1272
辽宁省自2019年11月1日起,将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5%;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辽人社明电[2020]26号),临时性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至疫情结束后3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5%上调至90%;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0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标准由现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上调至95%。下图是以2021年9月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为基础的计发标准,具体以申报时现行政策为准,下图只做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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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领取待遇类型  | 
			
				 10年以下  | 
			
				 10年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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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领取业金标准  | 
			
				 1422元/月  | 
			
				 1501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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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时性提高领取失业金标准(至疫情结束三个月)  | 
			
				 元/月  |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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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补助金的标准(仅限疫情期间,无医疗待遇)  | 
			
				 711元/月  | 
			
				 750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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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异地领取失业金标准  | 
			
				 按照各省市失业金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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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职工失业金期间生育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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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待遇领取未超过12个月,生育当年可享受失业金待遇总额50%的生育补助金 失业待遇领取超过12个月,生育当年可享受6个月生育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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