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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生育保险停保办理

丹东市生育保险停保办理

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捆绑缴费,无需参保人员自行办理任何停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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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生育保险参保办理

丹东市生育保险参保办理

生育保险与养老保险捆绑缴费,无需参保人员自行办理任何参保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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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医疗保险答疑

丹东市医疗保险答疑

缴费比例:单位8%,个人2% 01丹东市医疗保险参保办理02丹东市医疗保险停保办理03待遇起始时间04医疗卡的办理、开通、挂失补办05个人账户(医疗卡)划账比例06医疗保险的转入、转出07死亡退费08长期异地就医申请09临时外出备案10回丹报销11丹东市医疗保险中心地址、电话12沈阳市医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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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医疗保险中心地址、电话

丹东市医疗保险中心地址、电话

振兴区青年大街67号4楼。电话:0415-31057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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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医疗保险回丹报销

丹东市医疗保险回丹报销

⑴办理条件:城镇在职职工参保人因探亲、临时外出期间突发疾病,未申请异地备案(或已经备案的因备案地医院没有联网结算功能) ⑵办理流程: ①费用结算后六个月内提交相关材料,负责人持材料至所属医保局办理; ②审核结算后,由市医保局将所报销医疗费用转至本人的社会保障卡中,到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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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临时外出备案

丹东市临时外出备案

⑴适用范围: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临时异地出行期间因疾病治疗需要,可办理临时外出备案。 ⑵生效时间:申请提交后,当日生效,有效期两个月,超期可接续申请。 ⑶就医待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就医流程、规定和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⑷办理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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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长期异地就医申请

丹东市长期异地就医申请

⑴适用范围:丹东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户籍迁入定居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具体包括异地定居、异地就学、异地养老、异地投奔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⑵办理方式 自行办理:持身份证到社保局四楼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1.参保人员长期居外登记备案成功当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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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死亡退费

丹东市死亡退费

所需要件: ⑴死亡证明2份; ⑵家属的医保卡开通金融功能,或者丹东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⑶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报表。 温馨提示:死亡证明中家属的姓名要与提供的银行卡开户人姓名一致,不一致的需额外提供一份家属的户口本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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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医疗保险的转入、转出

丹东市医疗保险的转入、转出

丹东地区由于系统升级,暂时无法办理转移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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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账户(医疗卡)划账比例

个人账户(医疗卡)划账比例

⑴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设立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的构成: ①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②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划账部分。 ③个人账户中的利息。 ⑵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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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医疗卡的办理、开通、挂失补办

丹东市医疗卡的办理、开通、挂失补办

⑴医疗卡的办理 ①在丹东市新开户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医疗卡将在单位办理参保手续后的2个月内下发,请直接到公司前台领取即可。 ②之前在丹东市参保过医疗保险的(包含学生医保、居民医保)不再下发医疗本卡,继续使用原来的医疗卡即可。如果丢失,可以参照“挂失补办”流程进行补卡。 *温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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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市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

丹东市医疗保险待遇起始时间

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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