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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行业资讯业务通知

离职时用人单位未通知启用竞业限制协议,可以视协议无效吗?

作者: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日期:2026-07-24   人气:80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因此,用人单位是否通知启用竞业限制协议,不是竞业限制协议有效:的法定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