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无岗试薪”骗局
作者: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日期:2026-07-24
人气:9
以岗前培训考核、适应性试岗为名,违法设定3-7天的“无薪试岗”期。试岗期满后,企业即以“考核不合格、不适应岗位”等理由辞退劳动者,拒不支付试岗期间的劳动报酬。
找工作过程中如遇上述情况,请果断拒绝!这本质上是用人单位为牟取非法利益,利用虚假招聘信息吸引劳动者,以不合理规章制度或不签订劳动合同等手段,严重侵害劳动者公平就业和工资报酬权益的违法行为。求职者如遭遇此类行为,应坚决维护自身权益,保存好各类证据材料,第一时间向人社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