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后2个工作日内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不及时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和解除备案手续将影响您继续参保社会保险。
⑴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一定本人亲自办理,离职手续不能代办);
⑵用工单位出具的离职审核表或者介绍信(证明您已在用工单位办结交接事宜),或者用工单位邮件告知离职人员名单。
⑴申领条件:
①被动离职(辞职不符合规定);
②失业保险缴费满足1年(可以合并辽宁省内其他城市缴费年限计算);
③离职后未立即再就业。
⑵办理时间:
①员工申请时间:停保当月6日前(遇节假日提前)。
②单位办结时间:停保当月15日。
⑶报道所需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
②社保卡原件
有下列情形的,请对应提供③~④中的相应材料,在窗口报道时提供,如未提供不影响在本单位参保期间的待遇申领,但是,不能合并之前的年限。
③之前办理过失业金停领手续,有剩余失业金未领完,需合并计算领取的,请提供《失业金停发通知单》;
④退役军人提供《工龄确认表》或《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⑷沈阳市失业金领取报到方式
失业金将于每月15日办结,通常会接到工作人员的电话通知,请按如下方式在办结当月进行失业金领取报到,否则将影响您医疗保险的连续参保。
方式一:可以通过“辽宁人社”APP进行报道,1.失业人员信息查询2.失业待遇人员银行信息3.失业保险待遇查询4.失业待遇核定保存5.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书
方式二:到原单位参保区或户口所在区失业窗口报道,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盛京银行卡。
※更多失业保险相关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模块中对应参保城市的“失业保险”内容。
(1)社保五险停保、转出:
①停保时间:您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后,每月8日(遇节假日延后)为您办理社会保险的停保事宜,未及时到我公司办理离职手续的,将影响停保的时间。
②停保单的开具:
停保后社保五险不出具任何单据,参保人员如果需要养老停保单,可按如下方式自行打印。
其余失业、工伤、生育、医疗均不出具停保单。
辽宁省养老保险停保单打印方式:联系我公司人事专员为您办理。
③养老关系转移:
支付宝-电子社保卡-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我要申请-(*行政区划代码:219901,参保地名称:辽宁省本级(省直))
④医疗保险转移办理:
沈阳智慧医保APP-医保业务-转移接续-转移申请
⑤失业保险转移单的开具:
当您在沈阳市以外的城市要合并领取失业金时,直接到需要开具失业保险转移凭证,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参保所在区的政务服务大厅自行办理即可。
⑥离职后社保五险的接续:
1.如果入职其他单位直接由新单位办理缴费即可;
2.如果没有新单位为您缴纳社会保险,可以以个体身份继续缴费,到户口所在区、单位所在区,或者暂住证所在区的社保中心、医保中心个体窗口办理缴费事宜,具体操作按个体窗口要求办理。
3.如果暂时不想继续缴费,可以不缴费,不缴费期间不计算缴费工龄,不影响您以后的继续参保,目前政策也无需对空档期进行补缴。
※更多五险一金政策,请至“五险一金”模块中进一步查看了解。
⑵公积金停保、转出:
①封存状态:账户仍归原公司托管,显示为「封存」(单位名称为原公司)。如果有新单位为您继续缴费公积金,可将新单位的公积金接收信息告知我公司人事专员,我公司为您办理公积金转移。
②集中封存状态:账户由沈阳公积金管理中心托管,显示为「集中封存」(单位名称为「**管理部集中封存户」)。可由接收单位直接办理集中封存转入并启封缴费。企业通常18日及以后为当月停保员工批量办理集中封存。
③公积金状态查询:微信关注「沈阳公积金」官方服务号;点击右下角「公共服务」→「更多」;选择「账户绑定」,填写个人信息并点击绑定;绑定后点击「我的公积金」,即可查看单位名称及个人账户状态。如单位名称一栏显示原单位名称,则表示在原单位名下的“封存”状态;如果“单位名称”处显示某某管理部集中封存户,则表示为“集中封存”状态。
※办理公积金转移,请拨打员工服务热线:024-31935308或024-31935302。
④公积金可以单位为您缴费,个人也可以以灵活就业身份缴费。无单位缴费期间可以空档不缴费,待有新单位为您参保公积金后继续缴费。目前政策连续缴费6个月以上符合公积金贷款的最短缴费期限(补缴不算年限),政策时时调整,具体以公积金公布的政策为准。
※更多公积金政策,请拨打024-12329公积金专线咨询。
(1)档案转入流程:
员工到我公司开具档案转入单--持转入单到档案托管机构开具调档函--员工持调档函到原档案存放地调出档案--7日内将档案送至我公司档案托管机构。
※我公司通常不负责人事档案的托管,仅为个别特殊约定客户的员工提供档案托管服务。
(2)档案转出流程:
员工持档案接收地调档函到我公司开具档案转出单--持转出单到档案托管机构调出档案。
※停保月5日内需将档案调出,否则档案会调转到我司集体库内,此为有偿服务,每年收取服务费120,不足半年按半年收取,不足一年按一年收取。
离职办理不明事宜,可拨打员工服务电话:024-31935308或024-3193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