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最新政策行业资讯业务通知
产品方案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薪酬社保管理外包雇前背景调查生产作业外包岗位外包劳务派遣
服务体系
服务体系案例分享
服务中心
招才咖啡吧业务通知意见反馈
大学生服务
就业服务创业服务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发展历程公司荣誉诚聘英才社会责任员工活动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最新政策
最新政策行业资讯业务通知

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08-11   人气:1261
我是一个市民,手头有些商铺用于出租,每年的4月初一次性收取12个月租金,去年租金收入140万元,今年预计涨到150万元。最近关注到国家出台了提高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政策,请问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起,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在2021年4月1日前,上述免税标准为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10万元。


  您在2021年4月一次性收取此后12个月的租金150万元,分摊后的月租金12.5万元(12.5=150÷12)未超过15万元,因此,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