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您入职后3日内到我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署事宜。如果公司另行通知您办理的时间和地点,以公司通知时间为准,如无通知,请按上述时间到公司办理劳动合同签署事宜。
(1)线下签署纸质版:
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的同一面)一式二份;
3日内前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8-1号前海人寿金融中心10楼1001,办理入职。
(2)线上签署电子版:
手机号为本人实名制手机号,签署电子合同需准备身份证原件进行拍照认证。
同时提前准备招商银行银行卡(非招行卡,产生的手续费员工自行承担),便于签署合同时填写卡号,用于发放工资使用;
对于单位告知另行准备的材料请同时提供,未另行通知的按上述材料准备即可。
两种办理方法办理:
第一种,本人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居住地的社区办理;
第二种,小程序“辽宁人社”自助办理即可,无需提交任何手续。
※首次在企业参保的人员需办理“就业创业证”否则无法备案。
⑴养老保险:
①新开户:我公司直接为您办理养老保险开户业务,无需您自行办理保险转接操作。
②续保(转入):请于参保当月8日(遇节假日请提前办理)前办理原养老保险的停保事宜。
养老保险在原单位缴纳的请通知原单位在规定日期办理停保,同时告知前单位办理劳动合同解除备案事宜;养老保险以个人身份缴纳的请到参保所在区的社保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停保事宜。也可在“沈阳社保微信公众号”中自行办理停保事宜。
※更多养老保险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养老保险”政策。
⑵医疗保险:
①新开户:我公司直接为您办理医疗保险开户业务,无需您自行办理保险转接操作。
②续保(转入):请于参保当月7日(遇节假日请提前办理)前办理医疗保险的停保事宜。医疗保险在原单位缴纳的请通知原单位在规定日期办理停保事宜;医疗保险以个人身份缴纳的无需办理停保。
※更多医疗保险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
⑶失业保险:
①目前未处于领取失业金状态:无需原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停保手续,我公司可以直接参保。
②目前正处于领取失业金状态:本人到失业金领取地的就业局(政务服务大厅)办理失业金停领手续。
※更多失业保险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失业保险”政策。
⑷工伤、生育保险:
工伤和生育保险在原单位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停保的同时,这两个险种也随之停保,无需额外办理停保手续。
※更多工伤、生育保险政策请查阅“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政策。
⑸公积金:
*请务必确认公司为您缴纳公积金后,再进行以下操作;若公司不缴纳公积金,无需办理任何公积金相关事宜,避免错误转入。*
①新开户:指原来未在沈阳市参保过公积金,或者曾经办理过公积金,之前办理了销户提现,取消了公积金账户,这种情况我公司直接为您办理公积金开户,无需您自行办理公积金转接操作。
②续保(转入):指原来在沈阳市参保过公积金。转入分为两种情况办理,一种状态为“封存”,指公积金账户还在原单位名下封存,这种状态需将我公司的公积金接收信息提供给原单位,由原单位为您办理公积金转移;另一种状态为“集中封存”,指公积金账户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已不在原单位名下封存,这种状态直接告知我公司人事专员,我们为您办理启封缴费。公积金状态查询方法如下。
※注意:公积金转入请于当月15日前转入,晚于22日(遇节假日提前)转入的当月无法进行公积金缴费,您的公积金连续缴费年限将中断重新计算。
③沈阳市公积金状态查询方法:
微信关注「沈阳公积金」官方服务号;点击右下角「公共服务」→「更多」;选择「账户绑定」,填写个人信息并点击绑定;绑定后点击「我的公积金」,即可查看单位名称及个人账户状态。以下为状态说明:
状态1:「正常」:表示当前在原单位正常参保,请联系原单位办理停保及转移手续,再将公司接收信息提供给原单位。
状态2:「封存」单位名称显示“原企业名称”:按续保转入处理。将我公司的公积金接收信息提供给原单位,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转移。
状态3:「封存」单位名称显示“**管理部集中封存户”,按集中封存转入处理。请将“集中封存”的状态告知我公司人事专员,我公司直接办理集中封存转入并启封缴费。
※更多公积金政策详情,请查阅公司「五险一金」中对应城市的「公积金」政策。
注:若对公积金办理有疑问,请拨打员工服务热线:024-31935308或024-31935302。
因员工自身原因未能按上述日期签署劳动合同、本人意愿不按政策及公司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公司将与你解除聘用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赔偿)金;未按上述日期提交相应材料,以及未办理原保险停保事宜,导致社会保险不能正常缴纳的,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更多五险一金政策,请至“五险一金”模块中进一步查看了解。
入职办理不明事宜,可拨打员工服务电话:024-31935308或024-31935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