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动态
最新政策行业资讯业务通知
产品方案
人力资源服务外包薪酬社保管理外包雇前背景调查生产作业外包岗位外包劳务派遣
服务体系
服务体系案例分享
服务中心
招才咖啡吧业务通知意见反馈
大学生服务
就业服务创业服务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发展历程公司荣誉诚聘英才社会责任员工活动联系我们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行业资讯
最新政策行业资讯业务通知

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有职业病还能领到工伤待遇吗?

作者:   来源:   日期:2025-08-22   人气:63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有关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

(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上述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

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