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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行业资讯业务通知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

作者:   来源:   日期:2025-08-22   人气:61

1.《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也明确指出,只有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才允许提前领取:

(1)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没达到最低缴费年限,且未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会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2)个人在达到法定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且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在离境时或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依法全部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