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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医保新政最新解答:救助对象的综合保障措施

作者:   来源:   日期:2023-02-14   人气:1117
综合保障措施主要是“三重制度”保障,包括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救助对象按政策规定,首先享受基本医保待遇。
居民大病保险对救助对象起付标准降低50%,由1.5万元降至7500元,报销比例为75%,较其他参保人员提高5-15个百分点,不设封顶线。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